为营造文明参观环境,博物馆对下列情形作出限定:
1、扬州博物馆正门入口处需要安检,请勿携带饮料、宠物、易燃易爆物及危险品入馆。请您遵守相关注意事项,以免延长安检时间。
2、高龄老年人、残疾人士、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观,须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3、衣冠不整、举止不雅者、醉酒者谢绝入馆,携带危险管制物品者禁止入馆。
4、进入博物馆请保持安静、有序的参观环境。勿高声谈笑、追逐嬉戏;勿从事与参观无关的活动;勿随地吐痰、抛弃纸屑杂物;勿在休息座椅上躺卧。
5、小件寄存直接至一楼东侧文博体验中心自助存包柜,大件物品可免费寄存至一楼服务台,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6、为了文物的安全,也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展厅内禁止使用闪光灯、三脚架拍照、摄像;禁止使用自拍杆拍摄。所拍摄的影像资料不可作为商业用途。新闻媒体等需要特殊许可的,请事先联系扬州博物馆开放部,电话:0514-85228003。
7、临摹或写生可用铅笔、炭笔、圆珠笔、蜡笔、粉笔,但不可使用各类水性笔和水溶性材料,请勿在展厅架设画架。进行素描时,请勿妨碍其他观众的正常参观。
8、参观车辆在停车场指定位置有序停放,请勿在禁停区乱停乱放。
9、为保证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讲解质量,未经扬州博物馆官方审核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在馆内组织讲解、讲座、研学、网络直播等活动。讲解人讲解时不可使用扩音设备,不可大声喧哗,影响其他观众的正常参观。
10、博物馆服务性项目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项目主要包括:讲解接待、语音导览租用、车辆停放、文化创意产品及图书销售、餐饮等服务,观众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消费。
11、参观扬州博物馆需提前预约,刷身份证或预约码实名制入馆,入馆时做到一人一闸,不要跟随,以防夹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