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苏琴
论文摘要:文物保护单位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保护和开放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已成为“十二五”期间的重点文物工作之一。与此同时,经过多年的实践,各地方博物馆在历史遗产开放利用方面已积累一定的成功经验,这为博物馆参与文保单位的开放利用工作提供极大可能性。本文拟以江苏省为例,简要分析各地方博物馆该如何参与文保单位的开放利用,确保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博物馆事业双重发展。
关键词:博物馆 参与 文保单位 开放利用
近年来,全国各地屡次出现文物保护单位(以下简称“文保单位”)被野蛮改造、拍卖甚至拆除的恶劣事件,如北京梁思成林徽因故居被拆除、南京张治中公馆被拍卖等等。这些事件反映出国内部分文保单位的处境不容乐观。据统计,截至2008年底,我国各类文保单位已达到80684处(一至六批),但“竟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单位‘无人使用’”,而其中“影响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最主要因素是保护经费匮乏(超过90%的比重),其次是专业人员缺乏、技术力量薄弱、自然环境制约。”[1]可见,目前文保单位的保护工作仍需努力,而开放利用工作更是亟待加强。与此同时,中国博物馆事业在近年得到长足发展,无论是数量、规模还是整体水平都得到大幅提升。本文拟以江苏省为例,简要分析在政府政策鼓励和文物主管部门支持下,地方博物馆如何参与文保单位的开放利用工作。
一、地方博物馆参与文保单位开放利用的必要性
江苏省境内文物资源丰富,“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18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3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0处。”[2]如何保护、传承这些文化遗产,一直是省政府及文物主管部门关注的焦点。2012年2月,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文物局印发《江苏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十二五”江苏省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2012年4月,省政府又下发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文物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两个文件精神一脉相承,都强调了“十二五”期间,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文物工作应该转变理念和思路,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不仅要实现对文物的科学保护,还要注重对文物的适度开发、合理利用。
省政府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全省有管理机构、适合开放条件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开放利用率达到90%。”[3]文保单位开放利用的形式一般包括:对公众开放参观;作为原有功能继续使用,成为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与旅游休闲业结合,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资源等。这与地方博物馆的社会服务功能十分相似,为博物馆参与文保单位的开放利用提供了操作可能。
与博物馆相比,各地文保单位具有分布范围过广、类别繁杂、数量庞大、行政归属不明、资金和专业人才匮乏等缺点。尽管各地文物部门设有相关处室进行专职管理,但由于政府职能部门人手不够,专业技术人员有限(尤其是高级专业职称人员),日常行政事务庞杂,因此,文保单位的监督指导工作常常遇到诸多困难。加之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的不作为甚至消极抵触,直接影响到文保单位的及时保护和合理利用,甚至危及到文化遗产的生死存亡。
面对如此严峻的态势,文保单位亟需专业力量的加入,尽早合理规划,方能挖掘自身文物资源价值,使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竞争优势,为民造福、惠及于民,实现开放利用之根本目标。而各个地方博物馆尤其是地级市博物馆,因为研究范围通常囊括各级各类文保单位自身蕴含的文化范畴,加之拥有专业的人才队伍和较完备的学科类别,自然成为参与文保单位开放利用的不二选择。
二、地方博物馆参与文保单位开放利用的可操作性
鉴于工作范畴相近、研究方向趋同,博物馆可以将文保单位的开放利用设为研究课题,组织专业人才队伍进行深入研究,在提升业务水平的同时,也进一步锻造人才队伍。笔者以为博物馆可从以下几方面参与文保单位的开放利用工作:
1、博物馆可积极参与文保单位开放利用标准的制定
今年,江苏省政府提出“组织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模式及相关规范’课题调研,拟定我省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要求。”[4]一个规范要经过实地考查、讨论研究、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直到专家论证、行政报批、政府审议等严格的程序,才能完成与实施,由此才不会造成对文物的破坏,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的管理,进而提高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水平。作为地方历史文化的研究、收藏和展示单位,博物馆可以总结多年实践经验,组织馆内研究人员从博物馆研究、保护、展示和社会服务等角度参与开放利用规范的制定工作。由此,最终出台的地方“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模式及相关规范”才能有的放矢,效果显著。
2、博物馆助推社会力量参与文保单位保护和开放利用工作
地方博物馆一般拥有一定数量的志愿者和“博物馆之友”,他们虽身处不同岗位,但对历史文化都非常热爱。如果组织好这些社会力量,则可以编织一张文保单位的社会监督网。因此,博物馆可以广泛动员这些社会力量参与文保单位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杜绝出现类似北京梁林故居、南京张治中公馆等恶劣事件,为文保单位日后开展开放利用工作提供保障。同时,博物馆也可以通过不同主题活动,加强社会各界对文保单位历史文化价值的了解,并组织其中的专业力量为文保单位的开放利用工作献计献策,增强文保单位开放利用工作的社会参与度,促使文保单位尽快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3、博物馆参与研究文保单位的文化内涵和使用价值
“文保单位是国家对不可移动文物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5],每一个单位背后都蕴藏着巨大的历史文化价值。只有充分挖掘这些文物资源,抓住重点和切入点,才能系统开展文保单位的开放利用工作。地方博物馆可以充分利用自身人才队伍资源,从研究人员中选取部分人员,针对具体文保单位设立专项研究课题,深入挖掘其信息内涵和使用价值,形成系统性的研究成果,为开放利用工作指明方向,并为进一步的陈列展览、宣传教育等开放工作提供核心基础材料。
4、博物馆参与指导文保单位开放利用的运行模式
近年来,作为地方综合类博物馆,扬州博物馆在文物主管部门的安排下,已先后组织研究人员参与多个文保单位的开放利用工作,如朱自清故居、广陵琴派史料陈列馆、罗聘故居、扬州城遗址(含东门、西门、南门、唐城、宋夹城等遗址)、阮元家庙、龙头关遗址等等,为扬州市文化博览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通过这一系列工作实践,笔者以为地方博物馆可从以下几方面参与指导文保单位开放利用的运行模式:
陈列展览。在掌握文保单位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博物馆可以抽出部分展览策划人员,参与展览内容设计和形式设计工作,充分挖掘文保单位的自身历史文化价值,为传承保护和开放利用文保单位工作打造一个专业的文物资源展示平台,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进行门票创收,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社会教育。博物馆可以安排经验丰富的社会教育工作者,指导文保单位的讲解接待、新闻宣传和教育活动工作,为其培养一支专业的社会教育团队,加强文化内涵解读,扩大社会活动阵地,提升社会影响力。
安全保卫。文物安全是所有文物工作的生命线,文保单位更是如此。博物馆可以指派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文保单位的地势地貌和内部环境,为文保单位量身定做一份安防和消防方案,不定期指导其各类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为文保单位的长治久安提供安全保障。
市场营销。在文保单位的开放利用工作中,凸显主题的文化产品开发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博物馆可以指导文保单位研究营销方案,找准开发重点,推出最具代表性和最有市场前景的文化产品,从而打开市场,为文保单位赢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地方博物馆参与文保单位开放利用的优势和思考
(一)文物保护与博物馆事业得以双重发展
1、对文保单位:避免破坏,合理开发,长效发展。首先是文物资源合理利用。博物馆参与文保单位的开放利用工作,可以使文保单位避免破坏性开发,获得专业指导,能够在健康有序的环境中实现文物资源挖掘、提升,最大化地开发利用。其次是获取社会及经济效益。博物馆的参与能够在短时间内为文保单位找准定位,树立品牌,尽快地实现社会效益甚至经济效益双丰收。
2、对博物馆而言,可促进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放大社会服务的职能,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贡献。首先是人才队伍建设。博物馆利用现有博物馆专业人才队伍参与文保单位开放利用建设,使各类人才在不同项目中得到锻炼,进一步提升人才业务素质,使人才队伍能够健康发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形成博物馆的核心竞争力,并可借助文保单位专题,借机举办各类相关学术活动,提升博物馆学术研究水平。其次是创新服务水平。参与文保单位开放利用工作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博物馆社会服务功能外延的扩大化,能够在政府的有效政策范围内实实在在地实现博物馆保护、传承历史文化的功能,进一步抓住民众关注热点,提升社会知名度。
(二)平衡各方关系,合理开放利用
博物馆参与文保单位的开放利用工作,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事项,才能保持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事业双向长效发展:
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针对博物馆参与文保单位的开放利用工作,各地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门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和规定,在经济和资源分配上鼓励和支持地方博物馆参与文保单位开放利用的工作。同时,政府和主管部门也应该尽可能为文保单位配足启动资金和工作人员,否则文保单位即使得到博物馆的帮助,也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只有政府和主管部门充当坚实的桥梁作用,才能保证博物馆和文保单位的双向可持续发展,进而形成良性循环,推动文物事业整体向前发展。
摆正保护和开放利用的关系。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开放利用”已成为各级各类文保单位的重点工作之一,但依然要时刻铭记 “保护为主”的方针,切不可以牺牲文物安全为代价,一味追求开放利用的经济利益。要切实认识到“保护”与“开放利用”是“皮”与“毛”的关系,不可偏废一方,否则只会失衡发展。
博物馆要认识到“重”在“参与”。在参与文保单位的开放利用工作中,博物馆要始终明确自身所扮演的角色仅仅是参与指导,不能“越俎代庖”代行文物主管部门的行政职能,要在职能部门的部署指导下参与工作,要积极作为,但不能作为过当。此外,要量力而行,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与开放利用工作,不可过度将博物馆所有人才资源和工作重心放在文保单位开放利用工作中,否则极易本末倒置,偏移发展目标,影响博物馆自身业务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
文保单位的开放利用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地方博物馆的参与势必会加快开放利用的进程,但要保持此项工作的有序发展,必然需要各级政府、文物主管部门的政策引导,更需要文保单位自身能够培植人才资源,形成核心竞争力,方能在纷繁复杂的环境变化中保护和开发利用文化遗产,“充分释放文化遗产资源潜能,使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乡面貌、彰显地域魅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6]
注释:
〈1〉金瑞国 、刘赪娜、 张寄:《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体制调研与分析》,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2011年3月23日。
〈2〉 江苏省文物局:《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 开创江苏文物事业发展新局面——江苏省文物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2012年5月3日。
〈3〉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文物局:《江苏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2年2月17日。
〈4〉同〈3〉。
〈5〉http://baike.baidu.com/view/483888.htm百度百科,2012年7月25日。
〈6〉http://culture.people.com.cn/BIG5/15012041.html人民网,201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