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廉 从 政 四 明 臣


印 夏

内容提要:清廉从政是一个历史的课题,也是一个永久的课题。早在汉代,我国就有因孝悌、廉洁而被公推出仕的举孝廉制度。后来孝廉成为衡量一个人道德标准的底线。本文介绍的明代扬州四位身居高官的执政者,能洁身自爱,能恩泽乡里。对我们今天开展的清廉从政教育,有着启迪和典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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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从政是一个历史的课题,也是一个永久的课题。早在汉代,我国就有因孝悌、廉洁而被公推出仕的举孝廉制度。后来孝廉成为衡量一个人道德标准的底线。在明代的众多官员中有四位扬州籍的官员,他们都是身居高官的执政者,能洁身自爱,能恩泽乡里。对我们今天开展的清廉从政教育,有着启迪和典范的作用。这是我从父亲的考古资料中发现的,在我们扬州出土了几座明代的浇浆墓,是明代官员的墓葬,他们的墓葬中都没有什么有价值的随葬品,让人感到意外。他们在当时都是位极人臣的风云人物,在那个厚葬成风的封建时代,墓中竟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不能不感到震惊,同时觉得有必要了解他们的生平和事迹,让世人牢记他们的功德,学习他们的精神。他们就是扬州籍的状元宰相李春芳、一品大员叶相、明威将军乔仁,以及嘉靖《维扬志》的作者盛仪。有这么一群生于扬州、死于扬州、葬于扬州的清廉之相、清廉之官,这不能不说是我们扬州人民的骄傲。

一、历史背景

1368年正月,朱元璋即皇帝位,国号明,纪年洪武,建都南京,永乐十九年(1421年)迁都北京,共历十六帝,277年。扬州于1366年正月将维扬府改称为扬州府,这一改后的府称,一直沿用至终明之世。

明王朝建立后,实行了一些列有利于经济恢复与发展的政策:解放农奴、工奴,移民垦荒,兴修水利,扶植工商业,废除苛捐杂税等。这些政策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明代扬州的手工业作坊生产也达到相当高的水平,许多工匠从工奴中解放出来,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手工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当时扬州的商业主要有两大项,一是两淮盐业的专卖,二是南北货的交易。两淮所产的盐,经扬州运到仪真江口,然后转运到湘、鄂、赣、皖、豫五省销售。盐业资本雄厚,规模宏大。明朝在扬州设巡盐御使,督理淮浙盐务,国家设官纳课专卖,全国盐税几乎与粮赋等值。

明代的扬州虽不如南京、苏州之盛,但已从萧条中逐渐恢复起来,发展为一座殷实的城市,为清代的再度繁荣奠定了基础。

人们都说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这么一群扬州籍的明朝官员,他们从扬州走出去,带着扬州地方文化的精髓,带着扬州人直朴善良的本性,服务于社会,清廉从政数十年,一身正气,两袖清风,退休离任时,均“橐无余赀”的回归故土,过着清心寡欲,关心家乡建设的淡定生活,死后得到了大明朝廷的肯定和褒奖,受到家乡人民的尊重和爱戴。

众所周知,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寒,建国初期,曾经有过一段政令畅通,官场清明的复更生 时代,随着明朝中央集权的加强,朝廷内部的斗争越演越烈,发展为党锢之争、宦戚之斗,特别是在明朝中晚期,其内阁争斗是非常激烈甚至是腥风血雨的。在这段历史时期,出现了一位家喻户晓的布衣清官海瑞,他不畏权贵,不怕坐牢,敢于向贪官进行斗争,几起几落,深受人民的爱戴。殊不知,在这段历史时期,我们扬州籍的几位官员的清正廉洁的事迹也是值得传颂和发扬光大的。

二、高风亮节的叶相  

叶相,字良臣,号迂湖,江都(扬州)人,生于成化十一年(1475年)八月,卒于(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七月,享年71岁。在清嘉庆《重修扬州府志》中有传记,但内容十分简略,府志记载:“叶相字良臣,江都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官金华同知,平狱均赋,郡民戴之。为给事中,时刘瑾擅政,中外无敢言。相首疏刻瑾,又上建储及漕运、库藏等十余疏,皆剀切识治体。因忤权贵,出参政贵州,历江西布政使,已复擢贵州巡抚。会芒部构乱,相讨平之,赐镪币,擢户部侍郎。寻以病予告,久之,起补刑部侍郎,三年不调,或讽以赂主爵者。相笑曰:‘有纳粟尚书耶!’寻告归,筑迂隐园。以老卒,赐祭葬祀乡贤。” 又在清嘉庆《重修扬州府·卷二十七·冢墓甘泉》条下,载有:“谕葬刑部左侍郎叶相墓”,地点 “在北门外濒河”的大莹山。此大莹山由三个墩子组成,而其中间的一墩又高于其它二墩,远远望去好像骆驼的驼峰,故又称为骆驼山,即今长征西路北侧。

叶相墓是于1977年10月在砌住宅楼时被发现的,清理时,为一椁二棺,椁外五面浇浆,仅底部没有浇浆,浇浆厚约20至25厘米。两具尸体均已腐,棺内仅出数根木簪及木梳。叶相墓的志盖铭文为“明刑部左侍郎、赠资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迂湖叶公墓志铭”。               

叶公桥因叶相而得名,相传在叶相做官之前,北门外的迎恩河(今玉带河)阻隔了东西交通,出行不便,叶相就筹资在河上建了一座砖石桥,因这座桥给老百姓带来很大便利,百姓非常感激他,后来叶相中了进士,所以老百姓认为,是好人有好报,直到现代民间还流传“叶相造桥中金榜”的传说。叶相逝世后,为纪念他,将此桥更名为“叶公桥”。 叶公桥横卧在迎恩河(今名玉带河)上,路人经过此地,常常引起对叶相的追思。

从史书记载及墓志铭中得知,叶相的官至刑部左侍郎(正二品)、赠资善大夫(赠官,正二品)、都察院右都御史(从一品);纵观叶相的一生,经历明代中期的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个朝代,在朝廷能秉公直谏,在地方能惠及百姓,朝野均获好评。他弘治八年(1495年)参加乡试,十五年(1502年)中举进士,授于浙江金华府推官(负责府内的审判工作),因审判公正,均衡赋税,受到当地人民的爱戴。由于政迹显著、名声大震,被提升为刑科给事中,至礼科都给事中(正七品)。当时正值朝政混乱, 特别是在弘治、正德期间,宦官刘瑾擅权插手朝政,朝廷内外没有人敢反对。叶相不畏权贵,上疏弹劾,因此得罪了刘瑾,反遭排挤被外派。正德十二年(1517年)出任为湖广参政,到任后,施仁政,宣扬德化,兴修水利,整治弊政,百姓爱之如父母。 嘉靖四年(1525年)增补为贵州左参政,不久升为江西右布政使。嘉靖七年(1528)升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贵州兼理军务。江西的老百姓舍不得他走,夹道为他送行,很多人都悲泣而哭。贵州的人民知道叶相来了,都举手欢呼:我们的父母官到了!竟是如此的深得人心。当时贵州有芒布之乱,人民深受其害,叶相奉旨征讨安抚,歼灭魁首,并奏报朝廷,皇帝赏赐了很多钱币。嘉靖九年(1530年)提升为南京工部右侍郎。奉旨赈济陕西灾民,因患疟痢病,请旨回家养病。第二年(1531年)叶相在家乡招集乡士贤者成立耆英会,其宗旨在于寻求唤醒世人淡泊功名利禄的良好风尚。一直闲居在家。 后来巡抚大使向天子推荐他的品行仁德、才干学识,认为可以委以重任,肯定大有作用,而皇帝本来就熟悉他,知道他的贤德。所以于嘉靖二十年(1541年),十年后重新起用,官复原职为南京工部右侍郎,又升为刑部左侍郎。到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三年任满,没有调动,朝中有人讥讽他贿赂主管封爵的上司,他笑而言道:难道会有愿意接受用小米贿赂的尚书吗?因不满当时宦官擅权,叶相以有病乞老退休回乡。

在叶相入仕途四十多年,历官十三任期间,朝廷内外,声望很高,没有异议,吏部上疏表奏,说他端重之度,廉介之操,没有到可以要求退休的时候,皇帝也想挽留他。他再次恳求,才得到批准,回归故里。回家后,不问政事,惟有耆英会活动照旧。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七月十八日寿终正寝。当皇帝听说他去世的消息时,非常悲伤并追悼他,按葬礼条例给予赐葬,恩赐赠予“资善大夫,都察院右都御史”之衔,可谓褒奖有嘉。

叶相做官是个清官好官,做人更是个孝子善人。他平生寡言少笑,交友谨慎。曾经捐出俸银数百金,办置田地数百亩,用来赡养伯叔族人的遗孤,承担祖茔的守护及供奉祭祀;活人的嫁娶欢聚,死者的殡葬收敛,所有的人和事没有一样闪失。资助贫困的晚辈读书学习,在他的督促下学业大进;有求问诗文的,一律解答;有事务咨询的,必定尽心忠告。

由于叶相一生廉洁,常以钱币助学,饍养族内的孤老病残者。所以叶相夫妇墓中,没有什么值钱的随葬品,仅几根桃木发簪及木梳而已,可见其清廉明志。这和明代顾成夫人墓中出土了17件贵重的工艺金银珠宝首饰(有:金镶猫儿眼戒指,金镶红宝石莲花插针,镂金丝葫芦耳环,金镶梅碟耳环,合金方块饰花,合金耳扒,鎏金梅花铜插针,银针等,另银钱27枚。其中尤以金镶猫儿眼戒指最为名贵,戒指呈椭圆形,长2.6、宽2厘米,首处镶有一颗猫眼,两侧亦各镶一颗小宝石)相比,真是天襄之别。

墓志中评价到“嗟呼!扬州城是以豪华靡丽,闻名天下久矣。叶公生活在其中却能够终始如一的保持高风亮节,象叶公这样能够做到出污泥而不染的人,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终其一生,诚如崔公的评语:公(叶相)以学术经世,以行互表信。以正直立朝,以明哲保身。”叶相不失为是一位清正廉洁的官员典范。

三、“橐无余赀”的盛仪

盛仪,字德璋,江都(扬州)人,为明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赐进士出身,曾任中宪大夫,在山东等处任提刑按察副使、湖广按察使,后升为太中大夫,出任太仆寺卿,礼部主事和御史等职,为官以清峻著称,作风朴实,关心百姓疾苦,颇负盛名。他于明嘉靖年间著有《惟扬志》三十八卷,可惜现在没有完本。《嘉靖惟扬志》是现存扬州方志中最早的一部,它记载了扬州的历史沿革、人物、山川、物产、风俗等。明嘉议大夫南京礼部右侍郎崔桐为《惟扬志》撰叙中说:“大而太史得之可以备懿典;小而学士得之可以盗博考;明有司得之可以兴感慨、修职守;为人臣为人子为人妇者得之可以思尽忠、思尽孝、思尽节;儒者可立、顽者可廉;今乃知斯举之,大有裨于政教也。”这部书对研究扬州的历史提供了极其宝贵的资料。

在清《扬州府志·人物志》中有盛仪的记载,但内容比较简略:“盛仪,字德璋,江都人,弘治十八年进士,观政吏部时,刘瑾以事干尚书,托仪致书,仪拒不许,以是知名。授礼部主事,改御史,时文体日靡,仪请崇濂洛之学,以挽士习,升山东按察副使。剿商河巨盗,宽夫役之困。东人戴之,迁云南参政,察屯务、□宿蠹,寻升湖广按察使,督修显陵,多所节省,又活饥民万计。入为太仆寺卿,立解马法,著为令,仪居官以清峻著。致仕归,橐无余赀。性孝友,兄弟终身同居,卒祀乡贤,著有惟扬志二十卷。” 又在《重修扬州府志·二十七·冢墓志》文献中记有:“谕葬太仆寺卿盛仪墓”,地点“在禅智寺左,翁仲、石马尚存”。这与盛仪墓的出土地相符。

盛仪墓是1956年在扬州市城北乡禅智寺故址东侧发现的,为三椁三棺并葬墓。盛仪棺椁居中,右面棺椁为彭淑洁,左面棺椁为盛氏。盛仪的棺椁用料是杉木,在椁外浇有厚达35厘米的糯米汁浇浆(是用糯米汁、砂石子和石灰搅拌成的三合土),为六面浇浆。在盛仪棺前置放一组冥器,有龙泉小瓶、白瓷碟、杯,白瓷小罐、石砚,计14件。棺内出有龟龙纹铜镜和银发簪各一,“天下太平”银钱2枚,“开元通宝”铜钱12枚。开棺时,盛仪的尸体未腐,关节柔软,经原扬州苏北医学院解剖其血管、神经、内脏均存在,含较多水份和油脂。

在明代的浇浆墓中,常有不腐尸出土。盛仪和彭淑洁这两具尸体属湿尸类型,其尸体未腐以及服饰、纸、木质类等文物保护完好,是与棺椁的质地、棺内置放香料(松香)、椁外用六面体三合土密封、深埋等条件有关,其中密闭是尸体不腐和文物不受损的最主要的原因。

在三座墓中均未发现墓志。从彭淑洁棺内出土了一张“路引”,从其内容,推测盛仪的出生年份约在成化末年(1485年左右),在嘉靖年间,他多次回到扬州参加过不少活动,如嘉靖二十年(1541)盛仪为禅智寺所藏苏东坡诗 “次韵伯因游蜀岗送李孝博奉使岭表”作跋;嘉靖二十三年(1544)又为扬州府文庙竖的“扬州府儒学记”石碑撰文书丹,由此推测其死亡年份约在嘉靖后期(1560年左右)。享年约75岁。而盛仪的官衔在《乔健庵墓志铭》上记载是“进士出身、太中大夫、太仆寺卿“,为从三品官阶。

盛仪做官数十年,正直清廉,清《重修扬州府志》记载盛仪在北京吏部任职期间,大宦官刘瑾因有事要求助于吏部尚书,想托盛仪写信给尚书致意,但盛仪不畏权贵,严峻地拒绝了。从文献记载来看,他在任期间,做了许多有益的政事,如当时文风日靡,他请奏推崇濂洛之学,以挽救士人的学习风气;奉旨剿灭商河大盗,解决了河运交通的困境,深受山东人民的爱戴等等……

他虽然做官多年,但在晚年卸职退休回家时,竟没有多余的钱财。在他的墓葬中仅随葬了一组冥器和少量钱币,这与明代寻常百姓墓中的随葬品一样。这是扬州的又一位清廉之官。

四、不见经传的乔仁

乔仁,字元之,号健庵,祖籍是内蒙古开平府人。他生于明成化三年(1467年),死于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终年71岁。幼年随父亲乔岗、母亲王恭人移居海陵(今泰州)耕读。他生行“美丰仪,丰颔长髯,智武过人”。尤其喜欢阅读经史,喜欢吟咏诗词,通晓医药,事事亲孝,对待兄弟和亲友非常友爱,而且多才多艺。他的官衔是明威将军为正四品,职衔是扬州卫指挥佥事(城防军事长官),为正三品,是位武将。因为学识渊博,胆识过人,在家乡很有声望,所以被尊称为“阁老”(明代称大学士及翰林学士入阁做事的人为阁老)。 乔仁的墓葬记载在扬州“城西句城塘”,即今天的邗江县杨庙乡李巷村小坟庄。

乔仁任官30多年,清正廉洁,多有惠政。如正德六年(1511年)他在山东任上,恰逢流寇盗贼逼近府城,他和郡守孙公合谋,外修缮城池、内储备粮草、兵器,防范贼人的侵犯,并率兵将贼寇剿灭;正德十四年(1519年)率兵消灭了反叛的军队,保护了一方平安;后来皇帝宠幸奸臣,提出需要筹集军队资费上万钱,乔仁不忍心剥削人民,自己出钱及古董近二千金,将此事完结;在扬州任职期间,看到运河上来往的船夫生活困难,岁末时从军队的官粮中调拨给他们粮食,让他们平安地度过了年关,船夫们非常感激,人人称颂;到了夏秋季节,病疫漫涎,他就立即配药给予治疗,做到生病的给药,死了的给棺材安葬;在家乡,有人向他们家借钱,对那些无力偿还的人,毁其借据,不用再还……等等,不一一列举,从这些事情可以看出乔阁老是一位工作勤勉,待人宽厚,克己为民,无私奉献的清廉官员。 

乔阁老的墓于1965年在邗江县杨庙乡李巷发现,为一椁两棺,是夫妇合葬墓,椁外六面用三合土浇浆,厚度达30厘米。墓主乔仁体格魁梧,他的尸体及头发、胡须和其妻李恭人尸体及头发、发髻都保存完好,清理时他们的手、脚关节尚能转动,肤色淡黄,貌似新尸。墓中仅存一副墓志,没有其它随葬品出土,这又是一位身无长物的智者。志盖上篆刻“明故明威将军健庵乔公之墓”。

为乔仁墓志撰文的人是叶相,书丹的人是盛仪,刻篆盖的人是顾寰,(是明夏国公顾成的第六代孙,职衔掌南京中军都督府事是正四品武官,镇远侯是个世袭爵位)。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们三个人都是明代扬州的著名人物,能够聚在一起为乔仁树碑立传,是件很不简单的事情,说明乔阁老是一位受人尊重的品行道德极其高尚的长者。

五、廉洁宰相李春芳

明代,扬州府兴化县李春芳金榜题名,成为明代扬州唯一的状元郎,官至宰相之位。但让人困惑的是,李春芳在历史上的影响并不大。这个位极人臣的首辅大臣,名声远不及他的后辈同乡七品县令郑板桥。除了《明史》上有一篇几百字的列传之外,有关李春芳的其它资料很少。现代的一些有影响的明清史著作对李春芳也很少提及,孟森的《明清史讲义》只是一笔带过,吕思勉的《吕著中国通史》甚至提都没提。《明朝那些事儿》里仅几个字“李春芳老实人”。如果不是现代关于《西游记》著作者的争论,李春芳的影响可能会更小。

李春芳的政治生涯主要集中在嘉靖、隆庆两朝,在他之前任过首辅的有严嵩,在他之后任过首辅的有张居正,期间还有徐阶、高拱等人,夹在他们之间,李春芳的名声不显是可以理解的。再加上他“平生简静纯谨,语若不出口”,“温厚和平,不见喜愠之色”的性格,以及“身外一切不愿留”和不“屑屑于身后名”的品格,使得人们很难对他作出客观的评价。

因为资料少,今人对李春芳的了解,主要依据《明史》上几百字的李春芳列传。除了兴化人,很多人对李的评价并不高。有人讥其为靠写青词起家的“青词宰相”,有人将其与李时、高拱、张居正相比,说他是“庸才”。但也有不同的声音,万历年间就有人提出,李春芳“有大功于世,顾世未能深识焉”,“能厚国家之元气,以开太平之业也,功不细矣”,“其相天下之功与才,世未有乃之者”。评价之高,与前者大相径庭。

最近有人对李春芳进行了专题研究,对李春芳是不是只靠青词起家?他的理政能力、个人品行如何?他的多次“乞休”是怎么回事?等等,经过查阅文献以及考古资料的证实,我个人认为李春芳是扬州历史上的一位清官、好官、廉洁之官。

李春芳,字子实,别号石麓,一号华阳洞天主人,祖籍江苏句容,后移居扬州兴化。生于明正德五年(1510),他自幼聪慧异常,勤学不倦,读书过目不忘。嘉靖十年(1531),参加应天(南京)乡试,嘉靖二十六年(1547)获得进士第一,又于当年在丁未科考中中状元,授翰林学士。有关李春芳殿试夺魁,民间流传着一则趣闻,说李春芳在进京赶考的途中,一天,走到一条河边,看到一位老太太,守着一笆斗小麦等待渡河。渡船靠岸后,李春芳帮她把麦子搭上船,老太太很感动,说:“读书相公,你对对子一定很拿手。”说完指指笆斗说:“这里有半副对子呢!”李春芳纳闷,想问个究竟,老太太不言语,只是催他快点赶路。到京城殿试时,皇帝为测试谁的文思敏捷,指着殿内熊熊燃烧的炭火,出上联:“炭黑火红灰似雪”。李春芳听了,陡然想起在河边与老太太谈话的一幕,豁然开朗,下联脱口而出:“麦黄麸赤面如霜”,皇帝大喜,钦点他当了状元。

李春芳历任翰林编修,仕郎、尚书,升至以宰相兼武英殿大学士,列为一品,入阁参与机务,成为嘉靖、隆庆两朝重臣。在职期间,颇有政誉,深受君主眷渥和时人推崇,在明朝内阁大臣中是不多见的。

(一)“青词宰相”之说

史料记载,起初,李春芳替嘉靖写青词,因文才横溢,“大被帝眷”,授翰林学士,后屡经提拔,进入皇家中枢机关,当上太子太保兼武英殿大学士,从学士一直升到当政的大学士,六次都是皇帝特旨提拔,没有经过正常的“组织程序”,这就“青词宰相”得名的由来。这也说明李春芳学识渊博,是个难得的人才。

所谓青词,就是道教斋醮时上奏天帝所用的表章,用朱笔写在青藤纸上。这是一种赋体文章,需要以极华丽的文笔表达出对天帝的敬意和求仙的诚意。明世宗朱厚熜信奉道教,经常要求臣下进献青词,写得好的立即加官晋爵,甚至入阁为相。嘉靖一朝,以青词闻名的不止李春芳一人,先后官居内阁首辅的夏言、严嵩以及大学士严讷、郭朴、袁炜等人都被称为“青词宰相”。 

应该说,李春芳的仕途,与青词的写作确实是有关系的。但是用“青词宰相”来作为李春芳的标签,又是极不公允的。隆庆初年,李春芳主政后,革故鼎新,废除一切浮文不用,矫正青词之敝,满朝文体为之大变。从李春芳《贻安堂集》里收录的若干奏疏里,我们可以看出,李春芳绝对不是庸碌阿谀之辈。

李春芳著有《贻安堂集》10卷,辑有《明隽》10卷。李春芳的文章很漂亮, “文宗瞿唐,典雅充澹,不为记诵词章之习,一言一句皆性真流出”, 也正因为文章“独称上意”,李春芳才得以晋升首辅,施展抱负。虽说他被纳入“青词宰相”之列,但万历年间,人们对他“以辅世长民为己任”、“有大功于世”、“相业在国史,威望在华夷,声施在天下后世”的评价,还是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的李春芳。

(二)清正廉洁之表

《明史》上对李春芳的评价是:“春芳恭慎,不以势凌人,居政府持论平,不事操切,时人比之李时,其才力不及也,而廉洁过之”。李时是嘉靖时的文渊阁大学士,“入参机务”,成为内阁重臣。《明史》之所以将李春芳与李时相比,是因为李时虽总揽朝纲,但处世宽平仁厚,凡事以安定为本,对己严、对人宽,使众臣能够尽心效力。这一点,李春芳与他有很多的相似之处。

关于李春芳的廉洁事迹,史料上没有多少具体记载。不过从他的一封家书里,我们可以看出他在廉洁问题上的观点和操守。嘉靖二十六年,李春芳会试考中第十名,殿试之前写信向家里报喜,表述了这样几层意思:一是会试得中是祖上“世积善良、皇天眷佑所致”,今后要“上不负朝廷,下不负生民,内不负父祖教育之心,外不负乡党属望之意”,不能因为当官而“骄奢纵侈,误国害民,凭藉威势,凌轹乡里”。第二层意思是要修身全名,“今日急务,莫先于不苟取、不嘱托”。不苟取是不拿非分之财,“自一分一文以上,苟义所不当得者,决不可取,然后于心无愧”。不嘱托是不替人向官府打招呼,亲朋至交,如不违理,可保无虞,如其违理,他也不能包庇。最后提到要师法兴化的先达高谷、胡献、杨果等人,以清谨方正驰名海内,做事以求无愧于心,才不为天下人讥笑。“以求无愧前闻,庶不为天下笑”。

从这封家书中,我们看到了李春芳的从政宣言及做人准则。纵观他的一生行止,在数十年的官宦生涯中,他确实做到了“上不负朝廷,下不负生民”的夙愿,保持了清谨廉洁的形象。即使在他入阁为相的时期,夫人徐氏也仍然是素衣简装,没有增添一件服饰。在对待儿子仕途的问题上,他也想到不能与寒士争利,写信让儿子不在家乡占额科考:“汝辈纵不得第,犹可博荫。明经一途留待寒士,勿在籍与考”。李春芳告老还乡后,皇帝对他比较优待,每月给米六石,给侍从杂役八名。虽然待遇是从忧从厚,但对于维持一个大家族的生活来说,也并不算很宽裕。所以其长子随他回家后没有住房,曾经贵为首辅的李春芳虽然日夜挂念,但是因为没有结蓄,最终还是没能建成。这是他严以律已,廉洁过之的体现。

李春芳万历十二年去世,万历十九年欧阳东凤主修的《兴化县新志》上说他“不为子弟求庸进,不以富贵骄乡党”。同时代的陆西星也有一首诗写李春芳:“状元作宰相,素履若韦布。门馆无私恩,边境绝公贿。辞受乃一节,可以见衷素。”时间相去不远,这些评价应该是接近事实的。

(三)勤勉从政之实 

李春芳的政治生涯主要集中在嘉靖、隆庆两个朝代,李春芳官居要职,虽然他性格简静纯谨,从事谨慎,但“立朝当国家大计,则毅然果断”。他为人平和,不仗势欺人,与上司的关系也搞得不错,他提的政策、建议常被采纳。徐阶任首辅时,隆庆皇帝下诏,要修建翔凤楼,李春芳大胆规劝说:皇上您刚登基,马上就大兴土木,这合适吗。“一旦忽兴土木之役,开糜费之端,恐于前诏背驰,似非新政所宜也”。皇帝听了,果然把这件事情叫停了。徐阶退休后,李春芳顺理成章当上首辅。作为首辅,李春芳屡次上疏,奏停了许多兴役劳民的工程和事项。内阁传说奉皇上圣喻要收买猫睛绿宝石和珍珠,李春芳上疏请旨停止买办。明代宗室繁衍,天下岁供不足以给付诸府禄米之半,宗室把整个国家都吃穷了。李春芳参考历代做法,制订相应规章,为问题的解决提出了善后良策。皇帝赐名《宗藩条例》加以颁行,规范宗室的礼仪岁禄。北方边境多事,李春芳力主安抚,册封外藩,加强民族团结,使边疆连年无战事。“故北鄙数十年无边警,首辅之力为多”。主科举,荐人才。同时,他严以律已,“廉洁过之”。他处理国家大事稳妥贴切,史称:“居政府持论平,不事操切”,“以安静称帝意”。比较嘉靖、隆庆间的众多首辅,虽然一些史书对李春芳的褒奖不多,但他肯定不是一些人所认为的“庸才”。

李春芳在朝时,主要政绩“(1)在嘉靖时,李春芳与徐阶共同矫正奸相严嵩的劣迹,不畏权势,进行除弊涤垢,谋国忧民,深孚众望;(2)受顾命辅佐幼帝朱载垕继位,并于隆庆起元(1567),即上疏谏君停建翔凤楼,以节国帑而抒民困,穆宗从谏而止,深得公忠体国之誉;(3)隆庆二年(1568),开科取士时,李春芳主会试,以破格遴取四百多人,为国家储备人才;(4)北方边境多事,李春芳力主安抚,册封外藩,加强民族团结,使边疆连年无战事,得以安宁。

(四)明哲保身之智

明哲保身出自《诗经》:“既明且哲,以保其身”,用这句话来形容李春芳是很恰当的。《贻安堂集》里收存了9封李春芳的乞休奏疏,这些写给皇帝的退休报告,很能说明李春芳激流勇退、明哲保身的处世态度。

明代嘉靖、隆庆两朝的内阁争斗是激烈甚至血腥的,几任首辅之间的互相争斗,首辅夏言与严嵩之间、严嵩与徐阶之间、徐阶与高拱之间、高拱与张居正之间的互相争斗,结局是有的被抄家,有的被流放,有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李春芳看到当时的形势,奸臣专权,无法施展抱负,产生退意,最初使李春芳萌生退意的,应该是他被卷入徐阶、高拱之间的漩涡之后。当年,李春芳两次乞休,只讲了两个理由:父母亲年高“命同风烛”;自己年龄也大,精力衰减,不能再承担内阁重务。皇帝当然知道李春芳乞休的原因,当即下旨安慰挽留。

过了两年,又上疏乞休,奏疏中提出的理由是左鼻几次衄血如注,医生认为 “病起积劳,非旦夕可愈”,希望皇上能够“悯臣多疾,放归田里”。皇上派了太医诊治,仍然不允所求: “卿辅弼之臣,忠勤素著,朕所倚任,岂可以微疾辄求休致。宜用心调理,痊可即出供职。”

李春芳最后比较集中地提出乞休,是在隆庆五年。当时南京的给事中王祯揣摩高拱的意图,上书指责李春芳 “亲已老而求去不力,弟改职而非分希恩”,是为“不忠不孝”。李春芳在乞休奏疏中提到: “臣果忠实乎果欺诈乎,皇上圣明内蕴,无微不照,自然辨察”,但要求皇上将其“即日放归田里”。隆庆皇帝很快下旨挽留: “宜即出安心供职。不允辞。”这一次李春芳铁了心,连续上了4封奏疏,弄得皇上很不耐烦 “卿屡疏求退,已屡有旨慰留,宜体圣怀,勉出辅政,勿再固辞。”等到李春芳上了第5封奏疏,隆庆皇帝没有办法,只得下了一道 《赐大学士李春芳归田敕》,并下旨派官员护行。与嘉靖、隆庆两朝所有的首辅相比,李春芳的结局是最好的。 

能够在内阁风浪漩涡中“既明且哲”地全身而退,需要政治敏锐和生存智慧,从这一点上看,李春芳是个智者。

李春芳晚年告归后,定居扬州府治江都县城(其宅址即在今旧城仁丰里,现已不存)。后因体衰多病且双目失明,于万历十二年(1584)三月十九日辞世,卒年七十五。奉旨赐葬于江都县西郊宏恩寺侧,钦命地方郡守于寺内岁供香火,谥号:文定,以示垂念。寺因此而著称,至今当地的人们仍将寺与墓俗称为“红门寺李阁老坟”。至清代咸丰年间,寺庙毁于兵火,而李墓没有遭到破坏。至解放后,所有牌访、神道碑、石雕翁仲、石供桌和棺椁等均保存完好。但在1967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杨庙乡乡民擅自掘毁,墓中没有什么随葬之物,唯有李春芳与其配偶的遗体肌肤须发尚完正。,

一位曾经的首辅大臣、状元宰相,死后竟没有陪葬之物,是悲是喜,发人深省。他的为官哲学、做人哲学,都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以上四位明代的官员,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勤政爱民、明哲保身、处浊世而自清、居高位而戒骄,是一群清廉之官,让我们记住他们吧!


扬州文化艺术学校

印  夏

201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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